2019年5月,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陸續發布《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兩通知均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其中:
1,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
2,商標變更費收費標準,由250降為150元;
3,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項目,包括受理商標注冊費、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受理商標評審費、出據商標證明費、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商標異議費、撤銷商標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