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十九大和省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兩聚一高”戰略布局,進一步加速高新科技企業培養工作,深入實施高新科技企業培養“小升高”計劃。以下內容為
東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育入庫申報相關要求:

一、申報資料
1、《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2、企業員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資料;
3、知識產權相關資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換、研發組織管理等相關資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重要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準文、認證認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5、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鑒定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包含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注釋和財務狀況說明書);
6、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導》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發行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業審計或認證報告,附有研發活動說明資料的有關企業,必須脫密處理申請入庫的申報資料,確保有關信息的安全。
二、申報要求:
1、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自主開發、轉讓、贈與、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在5%以上;
4、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5、近年來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在40%以上;
6、企業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在3%以上。其中,企業在中國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60%以上;
7、具有一定的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和規范的財務管理,已經設立了研發費專戶或輔助賬戶;
8、申請入庫前一年內企業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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