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術企業的認定會給企業帶來許多好處,企業所得稅稅率從25%降到15%,還有幾十萬上百萬的現金補貼,投標加分,市政采購優先,積分落戶可以加分,科技貸款等等…所以,很多企業即使經歷了“千辛萬苦”也要認定高技術企業。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為什么企業符合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卻容易失敗?

第一,研究與開發項目
通常,企業直接根據專利名稱確定研發項目,項目名稱與專利名稱完全一致,并且根據新的工作指南,研究和發展活動是指為獲取科技新知識、創造性地應用科技新知識或實質性地改善技術、產品(服務)和工藝而持續開展的有明確目標的活動。單純用專利名稱來命名研發項目,過于狹隘,體現不了企業對新技術的應用,而且容易造成對先有研發再有專利或先有專利再有研發的模糊認識,目前普遍認為專利申請日期比企業研發項目開始時間還早,專家無法進行評審。
第二,領域不一致
許多企業找不到完全貼合企業產品和技術的高科技領域。其本身的定義都沒有找到,所以在所申報的材料中出現了選不對領域而不能通過評審的情況。
第三,知識產權
新的工作指將知識產權劃分為發明專利(包括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新藥、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等Ⅰ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不包括商標)劃分為Ⅱ類,特別強調了發明專利的重要性,有些企業為了申報高企而報專利,全是實用新型,報專利的技術性不強,更多的是由專利事務所直接編制,這就造成了知識產權與研發項目和產品的關鍵技術完全不相容,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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