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
東莞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交納費用。東莞專利申請必須以紙質或電子形式申請。您不能用口頭說明或提供樣品或模型來代替紙質或電子申請文件。所有手續應按照規定簽字蓋章,簽字應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完全一致。簽名和印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讓的程序應由所有申請人簽字。其他手續可由申請人代表簽字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由東莞專利申請機構簽名辦理。

東莞專利申請程序中,如需證明文件或附件,應使用證明文件及附件的原件或復印件,不得使用復印件。如果只有一份原件,可以使用復印件,但同時必須附上公證處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證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說明書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按照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順序排列。申請文件的所有部分應以阿拉伯數字編號。
東莞專利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等同于復印紙。不應有無用的文字、標記、框架、線條等。在紙上。所有文件應為A4尺寸(210毫米× 297毫米)的紙張。申請文件的紙張應垂直使用。文本應該從左到右排列,在紙張的左側和頂部留出25毫米的空白,在右側和底部留出15毫米的空白,以便出版和審閱。申請文件各部分的首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從專利局接待處的信息處、各地的專利局機構獲得,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

東莞專利申請文件的所有部分均應使用漢字。外國人姓名、地名和科技術語沒有統一中文譯文的,應當在中文譯文后的括號內注明原文。申請人提供的附件或證明為外文的,應附有中文譯文,申請文件(包括申請書)應采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為黑色,高3.5-4.5毫米,行距為2.5-3.5毫米。需要提交兩份文件的,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保證兩份文件的內容一致。如果申請文件中有圖紙,應使用墨水和繪圖工具或繪圖軟件繪制。線條應均均勻清晰,不得更改,也不得使用項目藍圖。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新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般發明概念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項東莞專利申請提出。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同一產品的兩個或兩個以上類似設計,或同一類別產品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套出售或使用的設計,可以作為一份申請提出。
上述所講解的就是
東莞專利申請的要求,希望看完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東莞專利申請的相關信息的話,歡迎在線咨詢客服或是撥打本公司服務熱線(網站右上角)進行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