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東莞申請專利法第9條,同一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天就同一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在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未終止,申請人聲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換句話說,只要你向國家局申請并得到申請號,那么其他人就不能用同樣的東西來獲得專利授權。這些“有組織的”專家將不會被授權,即使他們再次申請與你提交的東莞申請的批準副本。此外,實質性審查者可以說是一群在全國檢索水平最高的人,天天盯著他們所負責的一小塊土地和三塊土地,進行類似的搜索,類似地使用創造性的法律,類似地使用新穎性的法律,剽竊的專利很難通過實質性審查。
申請后,東莞申請專利一般需要18個月才能公開(申請人可以要求提前公開)。在此期間,國家行政機關有義務保密。公眾不知道申請的內容,實質性審查員也不知道內容。只有主考人才能接觸到它。他們只負責正式檢查,即檢查錢是否已交,文本是否完整,說明和聲明是否都存在,他們是否沒有興趣或時間來看技術內容,更重要的是,他們有義務保密。

專利法第二十一條: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告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和有關人員應當對其內容負責保密。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予以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18個月后,東莞申請專利人提出在進入真正的審判程序之前進行真正的審判,真正的審查員將仔細審查這些技術內容,搜索和研究它們是否可以被授權。此時,專利申請已經公開,并且所有內容都可以在各種專利搜索網站上獲得和下載。以今天不斷變化的速度,這18個月的時間足夠長,足以確保申請人的技術和商業領先地位。
上述所講解的就是如何不及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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