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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政府扶持項目發布時間:2020-07-27 11:49:16點擊率: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流程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科技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規定,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指定相關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等共7項研發費用可稅前加計扣除。
《通知》還對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和行業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以及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等。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 政策的行業包括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如下資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四)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六)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